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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 → 上海房屋拆迁政策问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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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拆迁政策问答七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4-04 17:24:42 阅读次数: 103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申请经适房,会不会和/动迁安置补偿有冲突?对此,市房地局明确表示:经适房政策和动拆迁的住房保障托底政策,两者只能享受一项。

典型事件:市民女士询问,自家住在二级以下旧里,一家三口的住房面积总共不到15平方米,其他各方面也符合申购经适房的条件。但如果将来,旧小区动迁,不知道还能不能再享受托底保障?

答:市房地局表示,目前,上海正在努力构建分层次、多渠道、覆盖全市的住房保障体系,这一体系涵盖了廉租房、旧房综合改造和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的旧改政策,动拆迁补偿按数砖头加套型保底的方式核准,也就是说,动迁时,住房困难的居民都已享受了住房保障托底政策,因此不能再申请购买经适房。反过来,享受了经适房政策的居民,如果今后碰到动迁,也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托底。

不过,已申请到廉租房的家庭,如果今后有了经济能力,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但届时要按照规定退出廉租房的有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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