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房产买卖房产买卖 → 夫妻共有房需确认书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夫妻共有房需确认书吗?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10-10 13:42:04 阅读次数: 76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房产律师根据 案例:在诉讼离婚期间,杨某将其与丈夫共同居住的房屋(房产证上是杨某的名字)卖给了赵某。丈夫得知该房被卖出后,坚决反对,以此房也有他一份为由,主张买卖无效。此时,已交完房款准各人住的赵某才发现,该房屋实际上是杨某与其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场纠纷由此产生。共有房产的买卖一定要经所有房屋共有人同意,这方面案仵主要表现为购买夫妻共有房屋。在买卖夫妻共有二手房时,一般要签署一份《配偶同意确认书》,此项法律文件是专门针对夫妻共有人准备的,买卖中一定不要省略要求对方予以填写确认的步骤。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买卖房屋有效吗?
下一篇:夫妻离婚时房屋转移该怎样证明材料或证件?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