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婚姻房产婚姻房产 → 房产的分割及证据的收集、认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房产的分割及证据的收集、认定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16 22:21:51 阅读次数: 25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论是登记在夫妻两个人谁的名下,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明确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时还要明确房子的市场价值。离婚房产分割,要按市场价值而不是原先购买时的合同价格来分割的。
市场价格的确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为最佳,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双方关于房价的认识差距较大,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调解,劝解夫妻双方各让一步,不要再启用房屋评估程序,以避免增加评估费用的开支。如果调解未果,会告之原告提交房产价格评估申请书,    并预交评估费用,转交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对于房产价格最终确定后,如果房产有贷款,还要明确房子整体价格和欠银行贷款的数额。房产价格减去剩余银行贷款本金后的金额,才能算是房产的实有价值。其余贷款由取得房屋一方继续偿还,取得房屋一方还应按房产的实有价值向没有取得房屋一方支付一半的折价补偿款。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下一篇:夫妻双方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