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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时间计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0-23 23:49:03 阅读次数: 38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间为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有一定误差。
(2)根据建 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实践中一般是在主体工程竣工,通过工程质量验 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及消防验收后,就视为具备了交付条件;如有电梯、燃气管道的还同时有电梯准用证和燃气管道工程验收证书,在此条件下则以卖方发 出的入伙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二、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司法机关对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判决一般有三种可能: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每天万分之三或其它比例。
3、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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