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认为遗产分配不均怎么办
在分配遗产时,如果认为遗产分配不均,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配遗产。这个是诉权的一种体现。
但是要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其次:最初遗产分割的时候,自己是否明确的放弃了某些继承权利或者继承份额。
关于诉讼时效,只要是继承人最后一次向其他继承人主张过遗产继承权利之日起至今未超过2年,就具备诉讼时效。
其次,如果继承人当初没有明确的表示放弃权利或者放弃相关份额,就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