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一份合同它要想生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行,而有关房屋买卖的合同它更是如此,否则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后果,比如:需要赔偿等。那么,购房合同无效怎么赔偿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购房合同的解除可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一定的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此时解除购房合同,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
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另外,房价上涨时,由于此购房合同的解除可能导致返还的购房款不足以再支付购房者购买其他的房子,开发商是需要赔偿购房者的。以上就是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以及开发商该如何赔偿,这些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对此不是所有的购房者都了解,如果能在合同中约定出来,可能出现纠纷时更容易解决,建议购房者邀请律师陪同签订购房合同,多约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购房合同无效
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
实践中,我们需要搞清楚究竟哪些情况下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然后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而要是一旦认定购房合同无效的话,则就要追究导致无效的原因,要是因为一方的行为造成合同无效的话,则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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