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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买卖房产买卖 → 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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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实际损失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5-13 10:55:30 阅读次数: 24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 违约金和实际损失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会约定为房款总额的20%,但问题是,如果房价上涨超过20%,主张违约金仍不能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这时,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或者直接主张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的确定

  实际损失,在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买方丧失以同等价格购买涉案房屋的机会,造成买方的价差价损失,因此,房价的上涨金额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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