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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物业纠纷 → 业主拒交物业费 或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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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 或被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10-17 14:24:06 阅读次数: 25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业主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败诉后却仍然坚持不交钱。前晚,三水法院执行庭向37名业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业主在7日内履行判决,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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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前晚,记者跟随法官来到汇丰花园和雅豪居小区,挨家挨户送达《执行通知书》。面对执行庭的法官,大多数业主仍表示坚决不交钱,有的甚至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只有1名业主交纳了欠下的物业费。法官表示,如果业主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能会从业主银行账户上直接划款。
  法官:拒不履行判决 业主或被强制扣款
  这37名业主分别来自汇丰花园和雅豪居两个小区,管理小区的都是三水区乐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数额从40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今年2月23日,三水法院的法官曾专程前往汇丰花园,介入此事进行调解,但双方并没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报2月24日曾作相关报道)。
  这一批案件原本涉及40名业主,其中3人在开庭前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交纳了物业费,剩余37人中,只有8人前来开庭,庭上也没能达成调解,法官随后进行判决,判处37名业主交清欠下的物业费,并送达了判决书。目前,判决书均已生效,并且超出了履行判决的最后期限,而这37名业主仍然没有交纳物业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此次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要求业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7天内履行判决,否则法院将核查业主们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法官表示,由于金额不大,如果业主的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存款,法院可能会直接进行扣划。
  现场:多位业主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
  前晚,记者跟随法院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小区送达《执行通知书》,法官还叫来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业主愿意,也可以当场进行调解。然而面对法官,多数业主仍然不愿交费,有些业主质疑法院判决不公,还有些业主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在前晚的行动中,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业主签收了《执行通知书》,其余的业主要么不在家,要么就像这位蔡先生一样,坚决不签名。
  家住汇丰花园21栋蔡先生就是拒绝签收的业主之一,“判得不公平,我不愿意签!”蔡先生说。行动中,还有多位业主表示,自己尚未收到《判决书》,质疑法院违反了法律程序。
  法官表示,如果当事人质疑法律程序,可以申请法庭再审。有些当事人认为,签收了就意味着自己的认可,因此就是拒绝签收,而事实上,只要送达时有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场,即便当事人不签收,也同样会产生法律效果。
  探因:楼顶架设发射塔 业主拒交费
  汇丰花园21栋的蔡先生说,他2002年搬进小区,一般进来就发现楼顶架着一台移动通信信号发射装置,他担心辐射危害健康,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把发射装置搬走,但物业公司却始终没有动作。“什么时候把发射塔搬走,我什么时候再交物业费!”记者了解到,这一栋楼的业主不交费,基本上都是发射塔的原因。而另一些业主则对小区乱停车,或是噪音等问题不满,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2009年才进驻小区,那个发射装置之前是怎么架设在楼顶上的,他们并不清楚。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应该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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