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王先生和妻子的房产是妻子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全款支出。 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王先生夫妻俩登记结婚后才办理下来。两人如果离婚,房子该归谁? 律师解析 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何时获得产权证,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则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王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案例 李某(男)与韩某(女)确定恋爱关系并约定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结婚婚房之用。 双方商定以韩某名义购房,不久之后,双方分手。原本用于结婚的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析 李某和韩某之间虽未书面约定,但显然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以韩某名义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均系协议内容。房屋所有权因登记在韩某名下,应认定为韩某个人财产,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效力。李某和韩某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李某可以要求韩某返还其购房款。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