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涉外房产涉外房产 → 涉外离婚中夫妻不动产类财产的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涉外离婚中夫妻不动产类财产的分割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12-20 11:29:09 阅读次数: 13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案情简介:
  张男和王女是大学同学,双方于1998年结婚,婚后不久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两人在北京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产。2001年,张男自费出国留学,由于表现优异,毕业后留在国外发展,并很快取得美国国籍。经过努力,张男在美国购置两处房产。但是,由于长期两地分居,两人感情逐渐冷淡,2011年,双方开始协商离婚,由于对财产处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决定诉讼离婚。问,在涉外离婚中分割夫妻房产如何适用法律。
  法律分析:
  涉外离婚,涉及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就本案来说,如果双方在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可以依据中国法律处理双方在北京的房产。对双方在美国的两套房产,双方也可以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另行在美国采取法律措施解决。
  如果双方在美国已经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了两处房产的处置问题,并在美国办理了离婚手续,只是对在北京的房产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只能在中国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双方应当首先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美国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在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诉讼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法律规定
下一篇:关于涉外不动产所有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