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涉外房产涉外房产 → 涉外房地产费税务处理的问题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涉外房地产费税务处理的问题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1-04 16:25:50 阅读次数: 15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我们管辖了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辖一家房产公司,两家企业均为外商合资企业,各自有不同的法人代表,独立核算。2001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税前预提了2000万的小区配套建设费(该笔预提费用在当年的所得税汇算中做了调增利润处理)。并通过往来款划入物业管理公司用于修建小区的后期建设。但该笔款项至今未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账上,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只是一笔债权,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相应增加一笔其他应付款(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该笔款项迟早是会用于小区配套设施修建)。现在,物业管理公司被另一家内资企业合并。从账面上看,整个支付的小区配套设施修建费仅用了15万元,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均有余额1985万元。我们认为这应当属于企业的收入,并入应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但企业认为这是一项专项费用,不应并入应税所得额中。请问:谁的理解正确呢?
  答:《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有些是在售后继续发生的,可在销售房地产时进行预提。配套设施建设全部结束后,应进行汇算。售后发生的配套设施费预提比例,可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售后公共配套设施费,应将配套设施的设计、预算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预提的金额或比例,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账款”,此开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不作调整。若预提金额未用完,应将“应付账款”余额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年度)科目当中,并入当期所得征税。该公司没有履行预提配套设施费的报批手续,申报所得税时将预提数2000万元作纳税调整的做法是正确的。此后发生的金额应当据实扣除。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涉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下一篇:涉外房地产转让的主要形式及相关规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