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房产买卖
|
拆迁补偿
|
婚姻房产
|
房产继承
|
物业纠纷
|
法院判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法规
|
涉外房产
|
诉讼指南
|
在线留言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搜索信息
搜索法律新闻
搜索律师团队
类 别
按标题(名称)
按内容(简介)
按关键词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 继承的房屋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继承的房屋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1-18 09:35:36 阅读次数: 22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未登记的房产能继承吗?
网友提问:我爸退休后,单位分给他一套房子。后来单位要对该房产所在地块进行拆迁改造,单位就与我爸签订了《住房改造赔偿协议》,约定拆迁改造后为他在原地块置换新房。协议签订后,这套房子就被拆除了,在原址建造了置换新房。但是,我爸还没来得及为建成的新房办理产权登记,就于2012年1月去世了,我妈也于2012年8月亡故了。我是我爸妈的独生子,他们留有遗嘱将置换来的房屋交由我继承,请问我能否继承未登记的房产?
律师回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新置换房产的所有权并未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因此他们还没有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你就不能将其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本案拆迁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标的为单位将新建造的房产置换给权利人,该债权为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2、出卖继承房产应先登记吗?
网友提问:我父母因病先后离世,并在老家留下房屋若干。根据父母的遗嘱,这些房屋皆由我继承,我姐姐对此也无异议。由于我现已在宁波城区安家立业,不大可能再回老家生活,因此我打算将这些房屋出售。请问,出售继承所得的房屋是否一定要先登记到我名下?
律师回答:你虽然已经继承了你父母亲名下的房产,但你如果打算出售该房产,则必须先登记到你自己的名下。
依照我国《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同时,该法第31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此,你在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后,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如果你在继承之后要进行类似出售、赠与,或者设定相应的抵押等处分行为时,则必须依法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只有将该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后,你才能进行相关的处分,否则依法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地产律师
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
华侨或外籍华人能继承中国境内房产
下一篇:
详解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