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物业纠纷的失败者往往是业主,不是业主无能,而是纠纷双方的实力对比太悬殊了。想想也是,一个业主,要对抗一个集体,还要在对方熟悉的领域内展开对抗,这种官司如何能赢?但有朋友也说了,你业主并非孤军奋战啊,享受服务的不止你一家,为什么不联合其他业主或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权呢?其实,这才说出了物业纠纷中业主不占优势的问题所在。 很多小区里,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等一系列事宜往往是漠不关心,这导致许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出现纠纷时无组织出面协调。加上许多业主会觉得诉讼成本太大,时间太长,于是纷纷以最简单的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拒交物业费倒是痛快,可物业公司一告一个准。所以,怎么加强团结,以一个大集体的面目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才是业主们争取质优价廉的物业服务的最佳途径。 其实,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的矛盾并非要那么对立。“和为贵”才应该是双方奉行的共处准则。做物业管理的要想一想,业主才是衣食父母,姿态放低点,多点服务精神,少点管家权威。业主也要考虑清楚了,好的物业管理是房产升值的基础,一个物管乱哄哄,官司打不停的小区,住着不舒服不说,住宅的价值也在无形中打折。物业纠纷何时了,我们由衷期待“了结”的日子来得越早越好!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