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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 → 房屋拆迁中的法律关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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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的法律关系主体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4-20 13:30:03 阅读次数: 9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3 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4、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人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5 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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