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证书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以此来保障被继承人财产处分权利的实现,和继承人继承权的实现,是国家法律尊重公民权利的体现,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遗嘱继承公证书是如何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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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公证书格式
继承公证书
(XXX)XX字第XX号
被继承人:XXX(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XXX(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日因XXX(死亡原因)在XXX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XXX(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XXX、XXX(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XXX(签名)
X年X月X日
二、遗嘱继承公证书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