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高层住宅一层的业主是否应交电梯费,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业主和物业公司。在不少城市,都发生过一层业主认为自己平时不坐电梯而被收取电梯费,感到这样的规定不甚合理而拒绝交纳物业费。那么住一楼到底要不要交电梯费呢?
先来看一下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住一楼也是要交电梯费的,毕竟你没办法保证一直用不上电梯。
因以上规定,所以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处业主补交物业费,但是矛盾没有得到真正的化解,反而越演越烈。
看看大家怎么说:
“谁受益,谁付费。家住在一层的人,根本用不到电梯,也就是说不是电梯运行的受益者,为什么要与楼上的业主们同样支付电梯费呢?物业公司应该对一楼住户的电梯费免除或者给予优惠。”
“看合同上有没有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物业费也是要交的。按照这个逻辑,那么住2楼和住20楼的业主,或者说住3口人或者住5口人,是不是也需要交不同的物业费呢?高层的电梯是公共设施,其所有权归该幢楼的全体业主所有,你不能因为放弃电梯使用权,而拒绝承担缴费的义务。”
“物理费里面的电梯费应该按楼层收费,区别对待,才显公平。”
“住一楼少交的话,住二楼的又不乐意了,二楼也可以不用电梯,是不是也能少交”
看看律师如何解答:
电梯是住宅楼内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肯定是由全体业主来分摊的。电梯运行服务是公共性服务,除了业主之外,还有其他人员乘坐,并非为某些楼层业主提供的特殊服务。公共性服务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分摊,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全体业主要分摊电梯费。
多多君叨叨:目前市场上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就是全体业主统一标准收费,如果你家不想交,需向物业和其他户主共同协商,在确实用不到电梯的情况下,不交或者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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