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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0-22 23:27:43 阅读次数: 262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目前,有不是购买人在看好一套房屋时会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该房屋没有房产证。

上海专业房产律师提醒购房者: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所签的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一般不建议购买或出售。若因特殊情况要购买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在买卖过程中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售房人保证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办理完毕本人名下的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双方可解除合同。

将售房人所售房屋的基本信息在买卖合同中注明,比如购房合同签订的日期、开发商的名称、合同编号、房屋的坐落位置、楼号、房号、实测建筑面积或暂测建筑面积、购房方式及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与开发商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并要求售房人声明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原件、税费发票原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具体约定的违约责任。

以上请购房人在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时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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