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 → 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拆房合法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拆房合法吗?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8-08 21:09:19 阅读次数: 79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案情】先生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200210,其居住的某街西

里⒓号因城市建设规划,被列入拆迁范围。可是,先生与拆迁

人就安置和补偿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在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合同

,一夜,拆迁人擅自将先生的房屋推倒。于是,先生请求法

院确认拆迁人的行为违法,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可拆迁人认为,

先生迟迟不搬,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其拆迁行为合法有

效。

法院认为:拆迁人在未与先生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协

议之前,未经法定程序,私自推倒先生的房屋,其行为已经构成

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刑法》第岁5条的规定,应当处以

相应的刑罚;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侵权行为,应当

先生的房屋损失、房内财产损失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海拆迁律师分析: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拆迁,必须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被拆迁人的先生,有权就自

己房屋的拆迁要求补偿和安置,拆迁人应当与先生签订房屋拆

迁补偿安置协议。本案中,虽然双方对该协议的内容有争议,迟迟

不能签约。但是,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由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

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

拆迁,或者由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建设部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规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

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

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

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

一程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拒绝签约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拆迁工

程的延误,拆迁人也不得在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

况下,或者在未经行政裁决或法院判决解决拆迁补偿问题之前,

自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zO07年颁布、施行的《物杈法》也进一步

强调了私人对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今后,被拆迁人的杈益将

得到更强有力的保护。

上海拆迁律师提示:程序正义与实质公平是法治的精髓。房屋拆迁必须依法进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关联法条链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1617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3

《物权法》第64

 

——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http://www.lawyers168.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上海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房产律师—吉建亮律师

电话号码:150 0021 6886135 6444 7675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QQ:539539449

电子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更多房产法律问题可登陆http://www.lawyers168.co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上海专业房产律师在线为您解答咨询或直接拨打上海专业房产律师电话进行咨询!

(文章编辑:上海浦东房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城中村房屋能说拆就拆吗?
下一篇:对划入动拆迁地块上的离婚、继承、析产纠纷是否处理?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