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于2003年4月22日购买了一套商铺,当日签订了合同并首付了40%的房款;开发商承诺返租10年,按月支付房租,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在,一年过去了,开发商除每月支付房租外,至今未办理房贷手续及产权证,合同也未交付给我,我手中只有当时缴房款时开发商开具的收据。 请问: 开发商是否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律师回复: 从基本情况上看你是被开发商给骗了,因为这种返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开发商还一直不给办贷款,最大的可能是开发商已经用你的这房子办了贷款,又收了你的40%的房款,来作周转资金,这是开发商的惯用招数。建议你根据和开发商已定的合同,谈一谈,之后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还要到房产部门查查是否进行了抵押。弄得好的话,开发商欺诈,你还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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