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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物业纠纷 → 物业管理员的职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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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的职业职责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0-16 23:56:38 阅读次数: 35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物业管理员具体工作内容为: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11、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2、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13、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物业管理员的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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