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婚姻房产婚姻房产 → 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2-13 21:59:51 阅读次数: 28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离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下一篇: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