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对于符合城市规划条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已建小产权房应予以保留,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补办征地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有关税费后,将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再颁发《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实际是农民的宅基地进行集约化利用后,多余出来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其根本是利益驱动。要想遏制这种现象,应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使集体土地按照相应的国有土地市场价格扣除税收后的标准进行补偿,降低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价格差。 再次,对于不符合土地规划、严重占用耕地的小产权房,土地性质不进行转换,应当坚决拆除。这其中还要考虑购买小产权房者的利益问题。之所以有人购买小产权房,是因为其低廉的价格。此部分购房者的住房需求及其困难,需要政府更多地关注安置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住房优惠。 最后,小产权房的出现,实际上滥用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破坏了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制度,始作俑者为集体组织的负责人和开发商。因此,笔者认为,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者应受到一定的处罚。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