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民法中交易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约定退房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购房合同直接约定解除合同或通过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双方依约解除合同。
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具体条件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双方对所约定的退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约定的退房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该退房条件已经写入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成为合同的一个有效条款。
一般而言,购房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和开发商约定退房的条件,例如:自己有一部爱车,要专门购买带有车库的房子,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车库必须同时交付,否则可以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自己购房后要急于用该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做生意,那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因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房产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