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卖房 妻子经过法院确认无效 案例介绍:2月25日,经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马某与被告——丈夫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了结一桩房屋买卖纠纷。 马某与王某系夫妻,2005年12月9日共同出资购买了丰城市新城小区的一套房屋。2007年10月19日,马某发现王某未经其同意即将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 为此,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某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第三人返还房屋。 案件审理中,经过法院的调解,马某与丈夫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追认了王某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归第三人所有;王某则自愿付给马某7万元,并自愿约定该7万元属于马某的个人财产。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