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房产买卖】
┝ 房产买卖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物业纠纷】
┝ 物业纠纷
【法院判例】
┝ 法院判例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涉外房产】
┝ 涉外房产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南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被闵行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动迁安置房存在什么风险 需注意哪些事项 ?
 产权人未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侵占他人房屋被卢湾法院判决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房屋没有产权证时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
 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物业纠纷物业纠纷 → 楼上发大水 楼下房屋索赔30万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楼上发大水 楼下房屋索赔30万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6-21 06:42:11 阅读次数: 10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5月24日星期二沈河区法院
  李某与王某家是上下楼的邻居,2010年10月8日居民楼打压试水,由于王某家私自改动水管造成了漏水,李某家四间房屋全部积水,墙体、电器等毁坏严重。
  推荐阅读: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
  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李某认为邻居家漏水及协商的态度,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同时家中珍藏的母亲遗物属于古董,损坏严重。由于双方无法协商,所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财产损失30万元、住宿费15000元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委托一家资产评估单位对李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报告显示李某家受损物品市场价值为30129元,随后李某变更诉讼请求,财产损失索赔额从30万降到了30129元。
  法院认为,赔偿金额应以资产评估报告认定的受损价值为赔付依据。王某虽然不认可这份评估报告的结论,但却不能提供该评估违反程序、评估依据不足的相关证据。除此之外,李某要求的住宿费用过高,精神损失赔偿则没有法律依据。
  沈河区法院一审判处王某赔偿李某财产损失费、住宿费、鉴定费共计35000元。
  延伸阅读:
  市场经济其实是契约经济。业主和物业之间,首先是合同约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双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于业主而言,接受优质服务是其权利,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就应是其义务,你不交钱,物业公司哪能正常运转。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提供优质服务是其义务,收取相关费用并赢利是其权利,但前提是把服务做好,你不能跟个大爷一样,把自己抬高到主人的地位,对业主的需求置之不理。
  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得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对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是何种关系、如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如何收费等基本上无章可循。宁夏前阵子也出台了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但碰到星光华小区这种情况,法规显然鞭长莫及,所以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业主和物业公司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找出问题症结,看看究竟是业主不配合还是物业公司不配合,慢慢想办法解决。业主太“牛”,对物业公司吹毛求疵,解决不了问题;反过来,物业公司实在拖沓扯皮,搞不好服务,留下来也无益,不如另选管家。总之,在这件事情上,我以为以和为贵。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上一篇:空置房取暖纠纷 物业害死鱼
下一篇:业主停车未停在指定位置 百万车丢了白丢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