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如何办理遗产存款继承公证
二、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土地证)
3、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
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
死亡的证明)
6 、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7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
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