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所长王微博士在《新阶段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与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专题报告中指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警惕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
2016年,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创新高,“去库存”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带来了新一轮房价高位过快上涨,引发泡沫风险隐患的问题。
结合国际经验,这一轮房地产上涨存在泡沫风险。王微指出,脱离经济基本面的房价高位过快上涨极易诱发泡沫风险。根据日本经验,当经济告别高速增长,住房供求得到基本满足时,可能引发泡沫。目前,中国住房已达到户均1.1套,住房市场将从供不应求转向供求基本平衡。
“房地产泡沫和其他泡沫都是全球的应对难题。”王微认为,城市化新阶段将带动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建立新阶段房地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与长效机制,首先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商品房供需平衡,发展多层次住房市场;规范促进住房二级市场与租赁市场发展;加快租赁市场发展,提高租住比例;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的可负担住房。其次,要积极改革土地供应方式与制度。
房地产税成为热点话题。在专题演讲中,王微特别提到了房地产税。她认为,中国的房地产税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房地产税开征可能更重要的是意味着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同时也意味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调整。王微坦言,因为房地产税在各国都是一个地方主要税种,而且是强化地方公共服务的主要税种,所以,开征房地产税背后所进行的制度调整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