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十九大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参加十九大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将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推进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
常言道“安居乐业”,居住问题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住有所居”和“居有其所”强调了百姓拥有良好居所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一定要有自己的产权房。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有一部分人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以及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在发达国家,普通民众面临高房价问题,特别是一些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无力购买房产,租房成为常态。这些人的租房积极性,除了缘于政策保障、政府提供公租房或补贴之外,更在于对保障房建设的刚性要求,及对房屋租金的强力调控。2010年,法国有666个市镇因保障性住房比例未达到《城市更新与社会团结法》最低20%的要求而被罚款,罚金总额为7620万欧元;德国各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制定各地段房租价格标准范围:房租涨幅若超过20%就被视为违法。
从这些经验来看,政策保障与立法调控“双轮驱动”,既抑制了市场投机行为,又满足了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尽管我国出台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工作尚在起步,但已经宣示了为“只住不炒”撑腰,显然是管理上的一大进步。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面临较多的困难和问题,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租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更大。我们不妨予之以耐心等待。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