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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发表日期: 2018-01-29 10:30:05 阅读次数: 16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房屋按份共有是两个以上的所有人按照一定的份额比例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所有权份额是确定的。而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与房屋按份共有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所有权的范围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2)义务的负担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3)共有房屋的处分
  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共有房屋的分割
  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若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而共同共有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也就是说,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一般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5)共有人之间及其与第三人间的关系
  按份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也要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按份共有人都要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如果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已经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了,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而在共同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除了在对外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要承担连带债务外,在内部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也是共同享有债权、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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