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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上海房产律师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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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2-01-05 21:05:24 阅读次数: 105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推荐房地产律师:吉建亮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解读:本条讲的是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程序

  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程序是由征收部门报方案,政府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为了给群众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日。对于征求意见的形式,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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