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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买卖房产买卖 → 上海房产律师解释:可以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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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解释:可以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10-30 11:17:42 阅读次数: 83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可以撤销合同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皂有效合同。《合同法》第弘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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