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中有哪些主要合同会出现?
一般来讲,在购房中出现的合同主要有三类:定金合同、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类合同。
一是定金合同法律术语上叫做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房产商一般把它称做认购书。它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对双方准各进行房屋交易的初步确认,定金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面积等);
(3)价款计算(包括每平方米售价和总价);
(4)什么时候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5)还有最关键的一条,购房者需要交纳多少定金,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这些定金不再退还给购房者。从法律上讲,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但在现实情况中,尤其在期房交易中,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经历过签订认购书一交定金一签订正式合同―交首期款这样一个过程。为什么房地产商会很重视签订认购书呢?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定金”。仆什么是“定金”呢?“定金”是一个法律名词,定金的作用就是给将来要签的正式买卖合同做担保,违反定金约定就要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如果交纳了定金的一方将来违反约定,定金就不能退回;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则要双倍返回定金。
事实上,一般谁会违反约定呢?这要看这个“约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在开发商的认购书中约定的是:购房者将来要购买这套房子,而开发商呢,保证在定金期限之前不把这套房子卖给别人。如果你将来付款买房,那就0Κ!这笔定金可以转做房款,如果你不买了,那么对不起,定金不退。
购房者为什么会违约呢?一般是发现要买的房子有问题或者找到了更合适的房子,所以不想买了,但这个时候,因为已经交了定金,而开发商又不退,所以陷人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在商品房买卖中,认购书就可能成为开发商套住购房者的一种手段。那么,购房者究竟应该怎么办才不会被套住呢?关键就是这个“约定”了,看你在认购书里究竟如何约定,也就是购房合同。这种合同是大家最熟悉的,是购房过程中最主要妁合同,但也是目前存在问题最多的合同。因为商品房买卖是一个合同关系,买卖双方所有的关系都由这个合同来确定,所以也可以说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最终都会与这个合同有关,将来出了问题,即使打官司到法院,法官也会以这个合同为基础来进行判断,所以说这个合同非常重要,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商品房的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现房销售;另一种是期房销售,简单妁区分就是签合同的时候这个楼是不是已经盖好了。因此,商品房购房台同,也就相应地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现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房人,由买房人支付定金或价款的合同。现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将已经竣工并且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骞给买房人,由买房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获得所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也就是最终获得产权证,最主要的义务是支付房款;卖方最主要的权利是取得房款,最主要的义务是交付房屋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相当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能不能签订一份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你在房屋买卖中能不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遇到各类购房纠纷中能否处于主动地位的关键。现在我们买房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准各好的格式文本,这些文本肯定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他要通过这个合同来增加他可能获得的利益,同时减少他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运用他的优势,来逼使购房者同意签订这个有利于他的合同。这样未来就在他的掌控之中了。这种情形如何改变,是需要每个购房者争取的。因为合同是一个双方自由谈判的结果,只要你签了,将来就必须按照合同办,因此在你签之前,你必须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全面的考虑,并在合同谈判中就这些问题向开发商提出来,而且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去。三是抵押贷款合同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买房子需要向银行贷款,银行为了保证你能按时还贷,就要你用你的房子作为抵押,当你不能按照约定还款的时候,银行就会把你抵押的房子卖掉,然后用卖得的钱先偿还你欠银行的贷款。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似乎和商品房的购买没什么关系,但是我要说按揭,相信大家就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