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合同解除后,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应该准备的材料介绍。 延伸阅读: 怎样验收房屋防质量问题 二手房收房九点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 2.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法频道为您整理房产买卖、房屋租赁、房产纠纷等房地产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房地产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